河源市司法局關于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05號)和《廣東省司法廳關于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17日、18日在全國統(tǒng)一舉行,現(xiàn)就我市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1、報名方式: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報名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 (http://www.moj.gov.cn)或廣東司法考試網(http://www.gdsk.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應當妥善保管獲取的個人網報號和自行設置的密碼。并在約定的時間前往報名地點現(xiàn)場確認。
網上報名結束后,不予補報。
2、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5日0時至6月25日24時。
3、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7月4日至7月20日(星期六、日除外)。
4、報名地點:市司法局(河源市沿江東路5號,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樓后面)二樓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報名要求
報考者必須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報名時應當提交《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報名材料必須真實、齊全并經審驗合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三、報名材料
現(xiàn)場確認時,報名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F(xiàn)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原件(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原件(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
為提高現(xiàn)場確認工作效率,避免因學歷問題影響報名人員現(xiàn)場確認,報名人員對本人的學歷證書是否屬于國民教育序列或者教育部認可的學歷不能確定的,可預先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查詢并打印出相關查詢結果在現(xiàn)場確認時一并提交;經查詢無對應結果的,應及時向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申請學歷認證(我省授權的代理機構為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地址: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相關認證信息可查閱http://www.chsi.com.cn)。
3、在我省報名的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人員,須提交居民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4、持軍官證、士兵證報名的軍隊現(xiàn)役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
5、本人通信地址。報名表中的通信地址作為寄送成績通知單等考試文件的依據。如因報名人員本人填寫錯誤,導致郵件無法送達的,責任由報名人員自負。
6、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收費標準
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務費按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物價局核準后的標準收取。具體收費事宜,廣東省司法廳將在2011年7月1日現(xiàn)場確認前另行公告。
報名人員交納報名費后,因報名人員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再退還其報名費
五、聯(lián)系電話
0762-3820053 3820056 3820075
報名條件、材料及考試時間、內容、科目、方式等具體事項以司法部公告為準,詳情請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查詢。
一、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1、報名方式: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報名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 (http://www.moj.gov.cn)或廣東司法考試網(http://www.gdsk.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應當妥善保管獲取的個人網報號和自行設置的密碼。并在約定的時間前往報名地點現(xiàn)場確認。
網上報名結束后,不予補報。
2、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5日0時至6月25日24時。
3、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7月4日至7月20日(星期六、日除外)。
4、報名地點:市司法局(河源市沿江東路5號,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樓后面)二樓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報名要求
報考者必須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報名時應當提交《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報名材料必須真實、齊全并經審驗合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三、報名材料
現(xiàn)場確認時,報名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F(xiàn)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原件(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原件(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
為提高現(xiàn)場確認工作效率,避免因學歷問題影響報名人員現(xiàn)場確認,報名人員對本人的學歷證書是否屬于國民教育序列或者教育部認可的學歷不能確定的,可預先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查詢并打印出相關查詢結果在現(xiàn)場確認時一并提交;經查詢無對應結果的,應及時向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申請學歷認證(我省授權的代理機構為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地址: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相關認證信息可查閱http://www.chsi.com.cn)。
3、在我省報名的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人員,須提交居民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4、持軍官證、士兵證報名的軍隊現(xiàn)役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
5、本人通信地址。報名表中的通信地址作為寄送成績通知單等考試文件的依據。如因報名人員本人填寫錯誤,導致郵件無法送達的,責任由報名人員自負。
6、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收費標準
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務費按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物價局核準后的標準收取。具體收費事宜,廣東省司法廳將在2011年7月1日現(xiàn)場確認前另行公告。
報名人員交納報名費后,因報名人員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再退還其報名費
五、聯(lián)系電話
0762-3820053 3820056 3820075
報名條件、材料及考試時間、內容、科目、方式等具體事項以司法部公告為準,詳情請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查詢。
河源市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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